政策利好。
9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常態化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從市場擴圍、擴募支持、項目把關、組織保障四大維度出臺具體舉措,旨在推動基建REITs高質量發展,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
推動市場擴圍擴容
《通知》將“推動市場擴圍擴容”作為首要任務,既鞏固成熟資產優勢,也積極開拓新領域,同時為民間投資開辟通道。
在成熟資產類型方面,《通知》顯示,將優先申報對實現國家重大戰略、重大規劃、重大政策等具有推動作用的優質基礎設施項目。鼓勵申報發售基金規模較大、對基礎設施REITs市場擴圍擴容具有重要作用的項目。同時,加快收費公路、清潔能源、倉儲物流、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成熟資產類型項目申報,進一步加大供熱、水利、數據中心等潛在發行空間較大資產類型項目的組織力度。
在新資產類型方面,《通知》明確將積極探索鐵路、港口、特高壓輸電、通信鐵塔、市場化租賃住房、文化旅游、專業市場、養老設施等“零案例”領域的發行路徑,通過協調解決難點問題,幫助這類項目盡快滿足發行條件,豐富基建REITs資產譜系。
針對民間投資項目,《通知》明確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建立健全民間投資項目發行基礎設施REITs專項協調服務機制,實行靠前服務、主動協調、申報單列,幫助民間投資項目完善投資管理合規手續,加快推動解決項目培育中的問題,積極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發行上市。
此外,《通知》強調 “儲備一批、組織一批、申報一批” 的動態推進機制,要求各省級發改委、中央企業建立項目臺賬,對有收益、前景好的基建項目提前培育,從謀劃建設階段就規范手續、理順產權,為后續申報奠定基礎。
簡化流程,拓寬資產范圍
為提升已上市REITs的資產整合能力,《通知》專門針對擴募方式新購入項目出臺支持政策,降低操作門檻、拓寬資產邊界。
在流程簡化上,《通知》明確已上市基建REITs首次發行滿6個月后,即可通過省級發改委或中央企業向國家發展改革委申報新購入項目;經地方或中央企業把關符合條件的項目,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直接受理、優先評估”,加快推薦進度,減少審批環節。
在資產范圍上,《通知》支持已上市基礎設施REITs新購入行業內同類項目以及具有關聯性的不同行業領域項目,新購入項目與首次發行上市項目原則上應同屬于所有權類或經營收益權類。支持跨區域通過擴募等方式整合存量資產,做大做強基礎設施REITs產品,打造資本運作平臺。
聚焦合規性與資金使用效益
《通知》強調“質效并重”,從項目合規性、手續完整性、資金使用效益三方面強化把關,確保市場健康發展。
在推薦重點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聚焦項目“基本條件符合性、宏觀政策符合性、投資管理合規性、回收資金使用合規性”,要求申報項目必須滿足“權屬清晰、資產完整、運營穩定、收益良好”條件,且符合國家重大戰略、產業政策等要求,相關參與方信用狀況良好。
在資金效益上,為促進投資良性循環,《通知》鼓勵提高項目凈回收資金規模,對“凈回收資金占發售基金總額比例較高”的項目優先推薦;同時要求省級發改委跟蹤已上市項目回收資金使用情況,按規定報送使用進展,確保資金切實用于擴大有效投資。